“中國每賣10罐涼茶7罐加多寶”的廣告語已經很少出現在電視屏幕上,其消失的背后是,王老吉對于加多寶廣告語的全面圍剿。從商標之爭到廣告語的合法爭論,國內兩大涼茶巨頭之間的口水戰和訴訟戰輪番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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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心的觀眾會發現,“中國每賣10罐涼茶7罐加多寶”的廣告語已經很少出現在電視屏幕上,其消失的背后是,王老吉對于加多寶廣告語的全面圍剿。從商標之爭到廣告語的合法爭論,國內兩大涼茶巨頭之間的口水戰和訴訟戰輪番上演,業內認為,失去代表性的廣告語后,加多寶的營銷效果或將受到影響,但業內更加呼吁涼茶行業競爭應盡早向著聚焦營銷、渠道、團隊綜合實力的成熟市場化競爭邁進。
廣告語遭全面圍剿
就在上周,加多寶在重慶又輸掉了一場廣告語的官司,加多寶“全國銷量領先的紅罐涼茶改名加多寶”(以下簡稱“改名”)、“中國每賣10罐涼茶7罐加多寶”(以下簡稱“10罐7罐”)兩則廣告語不能再成為其推廣營銷用語。而這已經不是加多寶首次敗訴廣告語案。
兩年前,加多寶在失去“王老吉”的商標使用權后,相繼推出了“改名篇”、“傳人篇”、“銷量篇”等系列廣告語,然而上述廣告語無一幸免,被王老吉以“侵害知識產權保護”或“涉嫌不正當競爭”等為由,分別在廣州、長沙、重慶、北京等地告上了法庭。
梳理發現,在雙方多起廣告語法律糾紛中,廣州中院已于去年12月一審判決了加多寶“全國銷量領先的紅罐涼茶改命加多寶”以及“紅罐王老吉涼茶改名為加多寶涼茶”兩則廣告語涉嫌誤導消費者而被要求停止使用,并賠償王老吉1081.325萬元;上周,重慶第五中院也一審判決加多寶停止使用上述“改名”廣告以及“10罐7罐”的廣告語,并賠付80萬元經濟損失。除此之外,王老吉上訴“怕上火喝加多寶”、王健儀的涼茶傳人廣告以及“加多寶涼茶連續七年榮獲中國飲料第一罐”和“加多寶涼茶榮獲中國罐裝飲料市場七連冠”等廣告語的案件目前還處于受理待開庭或開庭待宣判等不同階段。
在品牌營銷界人士看來,加多寶的廣告營銷策略向來精準到位。“就廣告營銷來說,加多寶做到了每一個發展階段都能推出合適的廣告語,比如在剛剛失去王老吉商標時就推出了‘改名篇’,以挽留原來的消費群體;此后的‘傳人篇’雖然播出時間短暫,但是卻傳達了其正宗涼茶的品牌定位;再后來的‘銷量篇’,用直觀的數字說明其市場份額,為穩固市場地位起到推波助瀾的作用。”福來品牌營銷顧問機構董事長婁向鵬認為,雖然上述廣告語均引起了法律糾紛,但是由于加多寶傳播范圍廣、力度大,在王老吉還未提起訴訟之前,其傳播目的已基本達到。
市場份額數據之爭
“這是一場對加多寶不公的判決,是我們難以接受的。”在回復北京商報記者采訪問題時,加多寶集團辦公室總監馮志敏表示,尤其是對于“10罐7罐”廣告語的判決,加多寶認為有足夠證據證明其廣告語的客觀、真實性。
加多寶方面向記者提供的資料顯示,國家統計局下屬中國行業企業信息發布中心公布的權威市場數據顯示,涼茶行業2012年7-12月,加多寶紅罐涼茶占到80%以上的份額;同時,AC尼爾森的罐裝涼茶飲料品類2012年7月-2013年6月一年滾動數據顯示,加多寶紅罐的銷售額占據整個涼茶行業的81.7%。基于此,加多寶認為“10罐7罐”的廣告語是客觀事實的保守陳述,是禁得起任何檢驗的事實,不存在任何瑕疵和問題。
對此,王老吉方面援引法院判決書指出,加多寶在統計時將一面印有“加多寶”、一面印有“王老吉”標識的罐裝涼茶也納入了其中,因此不能單純算做都是加多寶的市場;至于尼爾森的數據,法院稱,涉案廣告發布于2013年3月,但是尼爾森的數據包括3月之后的,不能證明涉案廣告發布時加多寶涼茶的準確市場份額。
王老吉進而向記者提供了一組數據,北京產業研究院的調查數據顯示,2013年1-10月,王老吉的銷售額占全行業47.8%,加多寶則占30.6%。一位熟悉兩家企業的律師表示:“如果按照王老吉的說法,它自己給出的數據也包含2013年3月以后的,也不能直接反駁,2013年3月廣告語推出時加多寶的份額并非占到七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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